不战而胜 善之上善——《孙子兵法》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
蔡仁山

    2500多年前,齐人孙武在其所著的《孙子兵法》中讲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此言一出,石破惊天。孙武的这一思想,指明了战略运筹的最佳选择和战争目的的最高境界。它既是《孙子兵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现今世界所推崇,“不战而屈人之兵”成为古今中外关于战争理论的千古名言。
    一、“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内涵是“全胜”
    自古以来,进行战争的目的就是保存自己,战胜敌人。那么,如何战胜敌人?孙武提出,战争至善至美的目标不是“百战百胜”,而“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才是最高的境界和最好的结果。这个最高境界的实质就是“全胜”,即不通过激烈的直接的交战,使敌方屈服于我方,使战争双方都得以保全,把战争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得到圆满的结果。
    孙武指出:“兵不钝而利可全。”他以此作为战争追求的最高目标,力求达到尽获用兵之利,减少用兵之害的目的。《孙子兵法》中提到“全”字就有20多处。《孙子兵法·谋攻篇》中开篇即提出“全国、全军、全旅、全卒、全伍”的概念,继而讲到“全胜、全得、不全”等。从这里,不难看出,孙武追求的“全”是至善至美的战略结果。所谓“全胜”就是最大程度地实现自保,既要取胜,又要把代价降低到最小程度。实质上,这是一种全赢的思想,既要赢得战争,又要赢得人心,赢得和平。“兵不钝而利可全”,即“全胜”的理念,已经超越了战争层面,从而成为国家大战略的总体追求和最高目标。
    孙武在追求“全”的同时,也提出“破”的概念。孙武的“全胜”思想是理智的,而他提出的“破”是辩证的。他的“全胜”涵盖了不破之全和破中求全两种情况。“全”和“破”都是战争中可能出现的结果,全国是不破之全,而全军、全旅、全卒、全伍则是“破”中求“全”。当不破之全成为不可能时,争取以局部的小的代价,换取全局的大的保全是现实的追求。这就是“全”与“破”的辩证的统一。
    二、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基本要素
    《孙子兵法》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里,要求战争决策者要高度重视战争,并慎重对待战争,决不能凭个人感情用事。“不战而屈人之兵”要求尽可能以非战手段解决战争问题,变军事手段的“战”为非军事手段的“战”。“全胜”不是空话,也不能只当作理想,而要脚踏实地地创造条件,去全力全方位地争取。所以,“全争”是为“全胜”奠定坚实的基础。细究起来,这个基础由以下要素构成:
    (一)占优势的军事实力
    军事实力是军队综合战斗力的具体表现,也是战争的物质基础。在战争中,计谋虽然占有重要的位置,但从根本上讲,强大的军事实力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孙武提出要在战前进行“庙算”,军事实力无疑是胜算的极其重要的筹码。孙武指出:要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先为不可胜”,“不可胜在己”,要做到“胜兵先胜而后求战”。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寻求并利用敌人的可乘之机,即所谓“以待敌之可胜”、“不失敌之败也”。一旦时机成熟,便果断地采取行动,乘隙捣虚,以压倒的优势,予敌以致命打击,“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胜者以战民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唯有如此,才能成为战争的主宰。这一战争指导思想是带有普遍意义的。
    (二)明智的“修道保法”举措
    “修道而保法”在《孙子兵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综观全篇,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是孙武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政治保证。“修道而保法”中所谓的“道”,就是清明的政治,调动普通士卒和广大民众的积极性,即“令民与上同意也”。所谓的“法”,就是实行严格的法制,正确的法纪,就是赏罚公正严明,使军队上下有序,士兵训练有素,将帅智勇俱全。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修道而保法”的核心,就是修明政治,确立法制,为夺取战争的主动权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
    (三)巧妙的“伐谋”智慧
    《孙子兵法》对战略上的“全胜”提出了两种实现的方法,即所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
    “伐谋”的主旨在于挫败敌人的战略谋划,即通过各种谋略手段,使敌人放弃原来的战略企图,或通过一定的威慑手段,使敌人不敢产生这种战略企图。孙武又认为“伐谋”是实现全胜的上策,通过伐谋,达成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好中最好的。在我国古代有一些“伐谋”的成功例子,譬如,通过直接与战争决策者对话,晓以利害,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墨子救宋”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革”,也是“伐谋”成功的典型。一般说来,只有一方处于绝对优势,另一方处于绝对劣势而失去抵抗意志的情况下,“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有可能实现。
    (四)高超的“伐交”艺术
    “伐交”作为实现全胜的一种手段,主要是指挫败敌人的外交。当对敌战略已定并付诸实施时,必然要依赖各种外部的条件,其中要争取大量的盟国支持,因而要争取大量外交活动予以配合。因此,破坏敌人的外交,分化敌人的盟友,改变敌人的外部条件,将会对敌人的战略企图产生遏制作用,甚至可以迫使敌人改变或放弃战略企图。在中国古代这方面的实例很多。当战争来临时,国主派出使臣,或游说,或让地,或和亲,或离间,破坏敌人的联盟,消除战争的威胁。
    应该指出的是,当“伐交”不能奏效时,孙武提出“其次伐兵”、“其下攻城”,这都是战争必不可少的手段,不能拘泥于“伐谋”“伐交”而影响战争全局。
    (五)充分的战争准备
    《孙子兵法》中深刻阐述了有备无患的积极备战思想:“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古今中外大量的事实证明,能否克敌制胜,关键不在于敌方的因素,而在于自身的条件和基础。将帅任何时候不能有和平麻痹思想,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要积极备战,严阵以待,使敌人无隙可乘。要努力做好自身的利害转化工作,变不利为有利,增强实力,坚固基础,随时做好“恃我有以待”的战争准备,以奠定自身必胜不败的基础。
    三、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在革命实践中的运用与发展
    《孙子兵法》在我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发展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我党我军不仅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对其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发掘,而且还依据时代的发展和斗争的现实,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孙子兵法》的军事思想和方略。就“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在革命斗争中的实际运用来说,概括起来,大致有着四种模式。
    一是调集百万大军压境,最后通牒逼降模式。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中国人民本来有一个和平建国的机遇。然而蒋介石反动统治集团却逆历史潮流而动,他们表面上玩弄和谈花招,背地里积极准备内战,企图把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彻底消灭,独吞抗战胜利果实。在美帝国主义的大力支持和装备下,他们撕毁停战协议,于1946年6月23日,以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为起点,发动了对解放区的全面进攻。但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义必自毙”。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下,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从1947年下半年开始,人民解放军以排山倒海之势转入全面反攻。1949年1月14日,东北野战军集中22个师对天津守敌发起总攻,经29小时激战,于15日解放了天津,歼敌13万人。就在人民解放军总攻天津的当天,毛泽东主席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代表中国共产党指出:“全国国民党统治机构即将瓦解,归于消灭。”“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在八项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和平谈判。”平津前线人民解放军指挥部本此精神,于1月16日向傅作义发出最后通牒,指出:一是放下武器,一是和平改编,否则,解放军将以精确战术攻城,并限1月21日12时为最后答复期限。这时,人民解放军百万大军,兵临北平城下。由于大势所趋和我党对傅作义的再三争取以及北平广大群众的一致要求,傅作义终于放弃一切幻想,于1949年1月20日接受和平改编,北平和平解放。
    二是凭借强大军事威慑,迫使对方谈判和解模式。自古以来,西藏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藏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0年5月,时任中共西南局第一书记、第二野战军政治委员的邓小平同志,根据中央解放西藏的方针,亲自草拟了同西藏当局和平谈判的十条政策,并经中央批准。这十条政策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政治制度维持现状,达赖喇嘛的地位及职权不变,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西藏现行军事制度不变,现有军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一部分;发展西藏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及领导人员协商解决;对过去亲英美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他们脱离与英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一律继续任职,不咎既往;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并遵守上述各项政策,人民解放军经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
    但是,西藏反动当局,在帝国主义的唆使下,公开拒绝中央人民政府向西藏地方当局发出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庄严号召,杀害联络人员,并将藏军的2/3部署在金沙江以西,以昌都为中心进行设防,企图凭借金沙江之险,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为了给帝国主义势力和西藏上层反动分子以沉重打击,促使其内部分化,争取和平解放西藏。西南军区在继续进行政治争取的同时,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发起昌都战役。此役历时18天,共歼灭藏军5700多人,解放了昌都地区,打开了进藏的门户。在这种强大军事威慑下,粉碎了西藏反动当局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的梦想,被迫接受和平谈判,并于1951年5月23日签署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人民解放军顺利进入西藏,西藏终于得到和平解放。
    三是依靠综合国力增强,通过和平谈判实现“一国两制”模式。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中,有过不少辉煌盛世,也出现过一些衰败局面,而长期“闭关自守”的政策和“天朝大国”的僵化心态是衰败的重要原因。一些软弱无能的当权者,遇到西方列强入侵,常常以割地、赔款息事宁人,借以苟延残喘,因而给我国人民带来了难言的屈辱和债台高垒。一个小小的葡萄牙,凭借其坚船利剑,竟然在明朝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买通明朝海道副使汪柏,佯言商船遭风暴,要求准其在澳门居住,并晒晾货物。1557年又以租借为名,霸占了澳门。鸦片战争后,1842年英国殖民者侵占了香港。软弱无能的清政府,全部接受英国提出的条件,签订了《南京条约》,割让香港,赔款2100万元。从此,香港沦为英国殖民主义统治之下百多年。20个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我们发出了以和平方式收回香港、澳门的信息。邓小平同志甚至用“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清朝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的语言来表达我们收回香港的坚强决心。具体的办法就是和平统一,“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除外交、国防权由中央政府掌控外,港、澳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经过与英、葡长期谈判,最后达成协议,香港于1997年7月1日、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先后回归中国。回归以来,在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港、澳的经济得到大发展,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社会一直保持稳定繁荣,作为中国人的光荣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实践充分证明:“一国两制”的决策是完全正确、切实可行、十分成功的。
    本来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实行“一国两制”的设想最初是针对台湾的。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台湾落后了,至今还偏安一隅。但是,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这一点是铁定不能改变的。中国人民一定要使台湾回到祖国怀抱的坚强决心也是不可改变的。我们党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和善意是尽人皆知的。我们的许多主张、办法充分照顾到台湾的历史和现实,许多条件优于港、澳,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希望台湾当局要看清大势,抓住机遇,积极响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主张,共同为完成祖国统一、振兴中华民族大业作贡献。
    四是对有争议的某些海洋权益,采取“搁置主权争议,共同开发”模式。我国海岸线长达18万多公里。海岛、礁石星罗棋布,围绕专属经济区等海洋资源多有争议,这也是一个处理不好便可能引发冲突的问题。邓小平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继“一国两制”之后,又提出了“搁置主权争议,共同开发”模式。1984年10月22日,他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好多国际争端,解决不好会成为爆发点。“我们有个钓鱼岛问题,还有个南沙群岛问题。我访问日本的时候,在记者招待会上他们提出钓鱼岛问题,我当时答复说,这个问题我们同日本有争议,钓鱼岛日本叫尖阁列岛,名字就不同。这个问题可以把它放一下,也许下一代人比我们更聪明些,会找到实际解决的办法。当时我脑子里在考虑,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可以不涉及两国的主权争议,共同开发。共同开发的无非是那个岛屿附近的海底石油之类,可以合资经营嘛,共同得利嘛。不用打仗,也不要好多轮谈判。南沙群岛,历来世界地图是划到中国的,属中国,现在台湾占了一个岛以外,菲律宾占了几个岛,越南占了几个岛,马来西亚占了几个岛。将来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世界上这类的国际争端还不少。我们中国人是主张和平的,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自邓小平同志提出“搁置主权争议,共同开发”模式后,经过共同努力,这一模式在有关国基本形成共识,并在实践上试行运作。我相信必将取得成功。
    当前世界存在着完全相反的两种倾向,一方面是和平发展的时代主题,反映了世界绝大多数人民热爱和平的根本愿望,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由此带来的新军事变革等,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们制止战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世界性的安全威胁,军备竞赛和暴力滥用等种种难题依然存在,渴望和平的无辜平民有的仍笼罩在战争的阴影之中。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安全形势,重读《孙子兵法》这部充满东方智慧和人文关怀的兵学圣典,特别是站在和平目标和“善之上善”的角度反思以往战争,有助于构建新世纪军事理论体系,有助于消除与和平发展时代主题相背离不和谐音符,为构建和谐中国、和谐亚洲、和谐世界做出有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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