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知全谋 全争全胜——孙武“全”的军事认识论思想
张国新

    《孙子兵法》是我国古代乃至世界军事哲学的开山之作,其中包含着丰富的军事认识论思想。“全”是孙武军事认识论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也是其重要的认识论原则,构成了孙武军事认识论思想的重要特色。
    一、“全”体现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
   “天人相分”是孙武本体论思想的特点。孙武认为,天道是一种自然现象,不是神道和天命,“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天和地一样,只是战争得以进行的自然因素,是考察战争的五个方面之一,战争指导者必须顺应和利用天时才能取胜。因此,孙武明确反对从商周以来流行的天命、神鬼思想,指出“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战争行动是人为的,非天使然,在作战中出现的“走”、“弛”、“陷”、“崩”、“乱”、“北”等六败,是“将之过”,而“非天之灾”。孙武从这一朴素唯物的宇宙观出发来考察战争,确定了人在战争中的主体地位和决定作用,而把天仅作为战争中的客体和客观条件,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军事认识路线。天人相分,就是主客相分,而主客相分是认识论的前提。孙武明确了战争中的“天人相分”,就为研究军事认识的发生提供了前提。认识战争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充分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这体现了军事认识中的唯物主义。
    孙武在肯定“天人相分”的同时,也看到了天与人相合的一面。孙武剔除了商周以来“天人合一”思想中的神秘、唯心的成分,汲取了其中合理的辩证思想。他在主张天道和人事互不干涉,天道不能决定人事,人定胜天的同时,也肯定了天道和人事、自然和社会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和谐一致的规律。孙武从这一朴素辩证的宇宙观出发来考察战争,就要求树立全面性、整体性、系统性的“和合”思维方法,用兵之道要重天时,地利,尤贵人和,在军事认识上要求全面地认识和考察战争的各个因素,全面地运用战争谋略,夺取全面的胜利,做到“知天、知地、知人”和“谋天、谋地、谋人”。据此,他对军事认识主体也提出了全面的要求,“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这体现了军事认识中的辩证法。
    所以,“全”既包含了主客相分又包含了主客统一的思想,成为贯穿孙武军事认识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辩证法的一条红线。
    “全”在孙武军事思想中主要通过“全知”、“全谋”、“全胜”这三个基本范畴而构成了军事认识论体系。
    “全知”是孙武的军事认识论思想的首要范畴。孙武把战争看作是由敌我双方的政治、天时、地理、将领、法制等多种因素构成的动态复杂系统,要求对其整个系统及其要素和系统运动的全过程进行全面考察,力求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所以要“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然后对敌我双方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敌我优长,从中发现战争规律和战争趋势,为制定对敌谋略奠定基础。在战前力争“全知”,对于战争的胜负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获得“全知”后,才能确定可以战和不可以战,而“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知战是为了见胜,如果“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故孙武对认识主体的知战见胜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全知阶段,认识的基本原则是知彼知己,知天知地。“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
    “全谋”,首先要贯穿战争的全方位。要“谋天、谋地、谋人”,对从全知阶段获得的战争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筛选,利用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对比、推演、运筹,达到信息利用的最大效果,决定军事活动的最佳方案。其次,“全谋”要贯穿于战争的全过程。战前根据敌我双方的情况,经过周密分析判断和筹划,制定战略战术,想定作战方案,作出最后决策;在战争中根据战场上不断变化的情况,随时调整自己的战略部署、作战方案,机动灵活地运用各种谋略指导战争行动。“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先计后战是战争的基本原则,所以孙武更为重视战争开始前的“谋”,故将《计篇》放在首位。“全谋”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做到“胜战先胜”,“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最后达到“自保而全胜”,所以,它是“全知”向“全胜”转化的关键环节。“全谋”是对战争的观念的预演,是战争实践理念的形成过程,对战争胜负起着决定作用,“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全胜”是孙武军事认识论思想的核心范畴。它是作为孙武的根本战略指导思想而提出来的。“自保而全胜”、“胜敌而益强”是“全胜”的基本内涵,“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全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手段。一切军事认识和军事实践活动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一指导思想。军事认识的效果与军事实践的效果是统一的,在军事认识中做到“全知、全谋”,在军事行动中就能“不战而屈人之兵”,使军事认识的效果直接转化为战斗威慑力,最大程度减少了军事武力的直接对抗,达到的最理想的战争结果即“自保而全胜”。所以,“全知”、“全谋”成为获得“全胜”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全胜”成为“全知”、“全谋”的根本目标。总之,“全”体现了孙武战略思维的重要特点,是我国古代战略思维达到的最高水平。
    二、“全”体现了军事认识的价值论原则,是军事认识论和军事价值论的统一
    “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是战争的自然本质,因而敌我双方的利益是决然对立的。敌我双方所追求的最大军事利益就是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完全地消灭对方或使其完全丧失战斗力,这就构成了军事行动的基本动机和目的。为了实现军事目的,军事行动往往不择手段。军事认识也要服从服务于军事利益,而且军事认识的成功与否,对于军事利益的实现具有决定的意义。战争认识愈深刻全面,战争中的行动就愈自由,就愈能实现战争利益。
    孙武认识和指导战争,始终围绕着战争的利害原则。首先,兵是国之大事,必须对用兵之利害进行考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说明了认识战争对于国家的利害得失的重要性,并且只有尽知利害,才能在战争中趋利避害,制定对国对民全面有利的战略。
    其次,孙武根据战争的特点,提出“兵,利也”的思想,明确指出军事行动的原则是“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战争双方是围绕着利益而展开争夺的,因此,孙武要求军事认识一定要考虑利与害两方面因素,在利思害,在害思利,才能指导战争顺利进行,化危为安。“是故智者之虑,必须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兵以诈立,以利动”,军事认识、谋略是以“诡诈”为特点,以“利诱”为手段的。这就揭示了战争价值观的本质和特点,将战争认识论与价值原则统一起来了。
    第三,孙武非常强调掌握战争主动权的重要性,指出“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但要获得战争主动权,就要善于运用利害原则来调动敌人。“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能得至者,害之也。故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因此,指挥员要对战争双方的利害关系进行分析研究,巧妙运用。“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战场上要时刻权衡利害,灵活应变,善于用利诱和示形相结合来调动敌人。“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形之”,就是给敌人造成假象,“予之”,即给敌人以一定利益,目的都是欺骗、调动敌人,造成对我有利的态势。
    孙武不仅在作战指挥层次运用了价值原则,而且将价值原则提高到了战略的高度,提出了“自保而全胜”的军事价值论原则,并在军事认识活动中彻底贯穿了这一原则。军事行动要实现这一原则,就要重视认识和谋略,并赋予其首要地位。“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是故百战百胜非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所以孙武极力提倡“全”,反对“破”,以“全国为上”、“全军为上”。“自保而全胜”,这既是军事认识的最终目的,军事实践的最佳效果,也实现了整个军事活动的最大利益。“兵不顿而利可全”,就是以最小的军事投人获得最大的军事效益。这一原则也是衡量军事认识成功与否的实践标准。
    三、“全”体现了军事辩证法和军事认识论的统一
    “全”蕴涵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是孙武用辩证法认识和指导战争的结晶。“全”不是抽象的、混沌的,而是差异性与整体性的统一,它表现了战争实践中各种矛盾对立统一的全貌,也反映了战争认识的辩证运动的全过程。
    一是揭示了战争中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要求认识战争做到全面性和系统性。孙武将战争作为一个复杂的矛盾系统来考察,发现了战争中一系列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矛盾,这些矛盾涵盖了战争活动的方方面面,地位和作用也各有不同,有的是战争的基本矛盾,如敌我、主客、彼己、胜负;有的是战争主观因素的矛盾,如勇怯、卑骄、治乱、饱饥、静哗等;有的是战争客观因素的矛盾,如安危、险易、广狭、远近、众寡、虚实、阴阳、动静、迂直、内外、利害等;有的是作战行动中的矛盾,如进退、攻守等;有的是指挥谋略中的矛盾,如奇正、速久、避就、专分、分合等。战争中的各种矛盾在战争的不同阶段不同场合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其作用和地位也随战争实际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就要力求全面认识战争的各种矛盾及其不同表现,做到“全知”。故孙武提出了一系列较为系统的军事认识原则和认识手段,如认识的基本原则要“知彼知己”;考察战争要“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知胜之道”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定量分析军事力量的手段有“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战场上的判断敌情有“相敌三十二法”等等。
    在军事认识活动中,由于战争的敌我双方互为主客体,于是构成了认识与反认识的矛盾。孙武提出的用间和示形的思想就是基于对这一矛盾的深刻认识基础之上的。为了知彼,孙武十分重视使用间谍,应“无所不用间也”,提出“五间”,即“因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但我方在尽量认识对方的同时,又要使对方不能认识自己,因而要采取各种诡诈手段,制造各种假象来欺骗敌人,进行反认识。这就是孙武提出的“形人而我无形”,“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最后达到“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可见,巧妙利用示形这一反认识手段,是对付敌人用间和谋略等认识手段的最好办法。
    二是揭示了战争中矛盾相互转化的重要性,要求谋略灵活多变,争取主动权。孙武不仅认识到了战争中矛盾的多样性和普遍性,而且看到了矛盾转化的必然性和无穷性。“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矛盾的转化“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复生,四时是也。”战争中,“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认识战争中的矛盾仅仅是军事认识的开始,更重要的是利用战争中矛盾转化的必然性,化敌之优势为劣势,化我之被动为主动,这就是“全谋”的主要目的。由于战争中的矛盾及其转化是不可穷尽的,因而认识的全面性要求又是相对的,更重要的是善于审时度势,抓住和运用主要矛盾及其转化。孙武在认识和指导战争中,始终围绕敌我胜负的基本矛盾,战略上讲求速胜全胜,战役战术上抓住“奇正”这一主要矛盾,注重奇胜,“战势不过奇正”,“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但他更主张因情措胜,因敌制胜,因利制权。“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三是揭示了矛盾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军事认识做到“全知”、“全谋”、“全胜”的统一。“全知—全谋—全胜”构成了孙武军事认识的三个发展环节,揭示了军事认识的基本途径和基本规律。知而谋,谋而战,战而胜,充分体现了军事认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全知”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全谋”的前提和基础,无知焉能谋;“全谋”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全知”的进一步深化,既是军事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也是军事认识活动向军事实践活动转化的重要环节;“全胜”是认识的最终结果和目的,也是认识的归宿。在“全知”阶段,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探索战争中的诸矛盾及其表现;而在“全谋”阶段,主要任务就是如何利用诸矛盾,控制和影响矛盾的渗透与转化以达到对我有利的状态;“全胜”,就实现了战争诸矛盾相对合理的解决。这三个阶段,体现了军事认识活动的逻辑进程,既有差异性,又有同一性,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全知”中包含有“全谋”,“全谋”是更高阶段的全知,而“全胜”又是“全知全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故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应敌变化者而取胜者,谓之神。”
    孙武的“全知、全谋、全胜”,充分体现了战争认识的艺术,反映了战争运动的基本规律。继承和运用这一军事认识论思想,对于指导现代战争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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