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挑一 精中选精——孙武的“选锋”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孙建民

    在中国兵学史上,《孙子兵法》首先提出了“选锋”问题。《孙子·地形篇》说:“故兵有走者,有驰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之灾,将之过也。”这里提出了六种因为将帅缘故而导致失败的情况。其中,“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意即将帅不能判断敌情,用劣势兵力去对付优势的敌人,用弱势的兵力去攻打强敌,使用队伍不会选择精锐的,叫做“北”。本文拟对此略作探讨,以见古代兵家对此问题的认识,以及“选锋”思想的现代意义。
    一、如何“选锋”
   “选锋”思想是中国古代兵学中精兵思想的具体化和进一步延伸,它既有理论的依据,又有操作层面上的具体规定,历代兵家及军事家正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其进行了极大的丰富。
    虽然战争至少有与人类文明史一样久远的历史,但原始时代的战争并没有明显的攻防形式的区别,士兵战斗一般是自寻对手进行搏斗。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新兵器的不断发明和运用于战争,战争规模日趋扩大,战争样式也更趋复杂,作战并非人皆可以从事的职业,而是越来越成为一种专门的技艺。以“选锋”为核心的精兵思想正反映了人们对战争结果追求的努力。纵观古代兵家对“选”的认识和实践,可以看出“选锋”是一个由“选”到“练”再到“选”的过程。
    其一,“选于未教之先”。“选”首先是一个招募士兵时区分强弱的问题,这个问题起码从兵员的征召和招募阶段就已存在,《司马法》强调“选良次兵,益人之强”。吴起则称“简募良材,以备不虞”。即在招募士兵组建军队时注意到士兵的来源和素质。历史上各个朝代对士兵的选募都有一定标准,如宋朝的“兵样”:“初,太祖拣军中强勇者,号兵样,分送诸道,令如样招募。后更为木梃,差以尺寸高下,谓之等长杖。委长吏、都监度人才取之。当部送阙者,军头司复验,引对便坐,分隶诸军。”这些无非是对身高、体力、武艺等的要求,所谓“以材力雄健者为众兵”,“夫教时之所选者,或以武艺,或以强力,或以胆气,或以雄貌”。而且特别强调要选“乡野壮人,无取市井游猾”,认为乡野之人性格朴实,因生活劳作习惯勤苦,吃苦耐劳,奉法守令,也容易满足于政府提供的各种待遇;而市井之人,不能吃苦耐劳,不守法纪,一般不宜作为招募对象。反面的教训也正如宋代选兵募兵上的冗滥,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这些冗兵不能作战,相反是士兵怯战,所谓“为政者务兵多,而不知其弱国兵多则不择,不择则大抵怯耳”。二是大耗国家之财,终于积贫积弱。所以,征召、招募是“选锋”的第一个环节,这个环节把握不好,不仅兵多不精,更遑论“选锋”了。
    其二,“练士”。“练”是精兵思想反映在“治军”上的基本要求。古代兵家将“练士”提到很高的地位,明人于谦就说:“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万人之众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奋。”此言兵不贵多而贵精,多而不精,莫如少而精。周世宗柴荣也说:兵务精不务多,一百个农民尚且养活不了一个军人,如果养一群不能冲锋陷阵的人,不乃“取民之膏血,养此无用之物”?因而大力选精汰弱,使后周军队所向无敌,成为各割据政权中最具战斗力的军队。更典型者就是戚继光关于练兵的言论及实践。所以“练”不仅是训练士兵技艺和熟悉阵法的过程,更是一个以各种办法激励军心士气,激发战斗意志和牺牲精神的过程。此外,“练”兵还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因材授技”,这也是检验将帅治军能力的尺度。史载,姜太公训练士卒,“必因其能否聚为十一等级,未尝有废弃不用之卒”。吴起训练精锐,“各因其材别为五等,故决围屠城无施不可”。这实际上是对训练对象的区别对待问题。所以宋人华岳讲:“夫天之降材,不可以一律拘,故君之用材,不可以一概论”。他主张从实际出发,“夫有一技则生一材,有一材则济一用,因技以求材,因材以制用”。戚继光在练兵实践中更总结出了“随材授艺,各当其可”的经验,强调练兵要务求实用,适合用长枪则教之以长枪,便于用短兵者则教之以短兵,适合用长牌、火器者则教之以长牌、火器,做到“因材授技”。所以“练士”正是“随材任用”和“选锋”的必要环节。
    其三,“选于既练之后”。“选于既练之后”,就是在招募和训练之后,总结练兵成效,再行遴选简拔,组建“选锋”的过程。“选锋”早在西周时已出现。《诗经·小雅·六月》:“元戎十乘,以先启行。”朱熹《诗集传》里解释说:“元,大也,戎,戎车也。军之前锋也。”此后历代虽名称不一,但都注重“选锋”军的建设,如春秋时晋国的“选锋”称“前行”,秦国的“选锋”称“陷阵”,战国时齐国的“选锋”称“技击”,魏国的“选锋”称“武卒”,唐朝时称“选锋”军为“战锋”,“跳荡”等等。“选锋”的组建原则,一是要百里挑一,精中选精。《孙子十家注》何氏说:“夫士卒疲勇,不可混同为一,一则勇士不劝,疲兵因有所容,出而不战,自败也。故《兵法》曰:‘兵无选锋,曰北。’昔齐以伎击强,魏以武卒奋,秦以锐士胜。汉有三河侠士剑客奇才,吴谓之解烦,齐谓之决命,唐谓之跳荡,是皆选锋之别名也。兵之用术,无先于此。凡军众既具,则大将勒诸营各选精锐之士,须矫健出众、武艺轶格者,部为别队,大约十人选一人,万人选千人。所选务寡,要在必当,择腹心健将统率,自大将亲兵、前锋、奇伏之类,皆品量配之也。”明代于谦说:“御侮之道,莫先于练兵,练兵之要,必分其强弱。故兵法曰:‘兵无选锋曰北’又曰‘兵以治为胜’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万人之众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奋,此言兵不贵多,贵乎精;多而不精,莫若少而精。”二是注重武艺,如西晋名将马隆讨伐鲜卑秃发树机能,向晋武帝提出请求,不仅要亲自到武库挑选兵器,而且“募兵限腰能引弓三十六钧者,弓四钧,立标简试,得三千五百人,遂西渡温水,斩树机能”。三是派猛将率领,如唐太宗用兵,精选千余骑兵,“阜衣玄甲”,命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等猛将率领,或亲自率领,战时以为先锋,所向摧敌。四是给予优厚待遇,如杜伏威将部队中选取出五千人称为“上募”,给予很高待遇,一旦战斗开始,先将“选锋”投入战场,战罢看到谁身上有伤,认为是不勇敢的表现,立即予以斩杀,“所获资财,皆赏给之,故人自为战,所向无敌”。安禄山的亲兵“曳落河”,享有种种特权。宋代韩世忠的选锋军“背嵬军”士兵的待遇更是高出其他士兵数十倍,因而能于战斗中冲锋陷阵。
    二、“选锋”与军队战斗力的发挥
    被认为“兵之要术,无先于此”的“选锋”,自从孙武之后引起了异乎寻常的共鸣,这不是偶然的。因为“选锋”涵盖了精兵思想和兵力配置与使用等各个方面,所以无疑直接决定了军队的最基本要素——战斗力的发挥。
    “选锋”之所以关系到军队战斗力的发挥,是与冷兵器时代方阵作战的作战方式密切关联的。比如著名的五阵,即前、后、左、中、右五个小方阵排列成大方阵,兵力配置上,以前后左右配置战斗部队,称为阵地或实地,四个间隙地带“虚地”被用来进行机动。而且前后左右每个小方阵内也是按前后左右中排列的,“阵间容阵,队间容队”,中央方阵由大将直接指挥,实施对其他方阵进行支援。而且根据战场情况不同,还可以有纵队、梯队或曲、直、圆、锐的阵形变化。这种队形整齐、有一定纵深、人数众多的集团方阵,无论攻、防、追、退都要保持方阵的严整,无论敌人从哪个方向进攻,都能保持一定的兵力迎敌。做到队形密集,大小相包,内外相维,四面如一,攻守结合,有正有奇,虚实并用。这样,对作战双方来讲,作战的胜利主要取决于对敌方方阵的突破,以便于在敌防线或防御部署中打开缺口,打破敌防御体系,保证后续部队进入战斗,发起进攻。从唐代名将李靖在攻势作战时的兵力部署,我们可以了解“选锋”的关键作用。李靖要求,各军都必须将出动的兵力分为四部分,两侧两路为“选锋”军,中间两路为辎重部队,四路并进,一旦遇敌,前军的两路辎重不动,后军的两路“选锋”军前伸,形成四路“选锋”军,“诸每队战锋五十人,重行在战乱队前,布阵立队讫,闻鼓声发,战锋队即入”,对敌冲锋,构成第一冲击力,以突破敌人的方阵。
    对方阵进行突破的作战方法,决定了“选锋”在古代作战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古代兵家对“选锋”十分重视。比如齐威王问孙膑,两军相向“地平卒齐,合而北者何?”孙膑回答说失败的一方必然是因为“其阵无锋也”。《尉缭子·战威》也讲:“武士不选,则众不强。”贾林在解释孙武“兵无选锋,曰北”时,说:“兵锋不选利钝,士卒不知勇怯,如此用兵,自取背道也。”历史上善用“选锋”而取胜的战例数不胜数。如牧野之战中,周武王所率各路诸侯大军虽有17万之众,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自己的“选锋”军:300乘“戎车”和“虎贲”3000人。而“百夫致师”的姜太公所率领的“百夫”更无疑是“选锋”中的精锐。所以吴起说“古之明王,必谨君臣之礼,饰上下之仪,安集吏民,顺俗而教,简募良材,以备不虞。昔齐桓募士五万以霸诸侯。晋文召为前行四方,以获其志。秦缪置陷陈(即“阵”)三万,以服邻敌。故强国之君,必料其民。民有胆气勇力者,聚为一卒;乐以进战效力,以显其忠勇者,聚为一卒;能逾高超大型远,轻卒善走者,聚为一卒;王臣失位而欲见功于上者,聚为一卒;弃城去守,欲除其丑者,聚为一卒。此五者,军之练锐也。有此三千人,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矣。”
    《孙子兵法》是将善用“选锋”作为对将帅的基本要求提出来的,所以如何用“选锋”也是对将帅能否根据敌情分配和使用兵力的考验。历史上,善用“选锋”的将帅基本上是将“选锋”作为精锐的前锋来使用的,实际上起到了突击队的作用,类似于现代战术的突击队或尖刀部队。同时,历代将帅尤其注重在敌强我弱、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使用“选锋”,以期达到扭转战场态势之效。张预说:“设若奋寡以击众,驱弱以敌强,又不选骁勇之士,使为先锋,兵必败北也。凡战必用精锐为前锋者,一则壮吾志,一则挫敌威也。故《尉缭子》曰‘武士不选,则众不强。’曹公以张辽为先锋而败鲜卑,谢玄以刘牢之领精锐而拒符坚是也。”杜牧在解释孙武“兵无选锋,曰北”时,也说“卫公《李靖兵法》有战锋队,言拣择敢勇之士,每战皆为先锋。《司马法》曰‘选良次兵,益人之强。’注曰‘勇猛劲捷,战不得功,后战必选于前,当以激致其锐气也。’东晋大将谢玄北镇广陵,时符坚强盛,玄多寡勇劲,刘牢之、何谦、诸葛侃、高衡、刘轨、田洛、孙无终等以骁猛应募,玄以牢之领精锐为前锋,百战百胜,别为北府兵。敌人畏之,所向必克也。”
    当然,并不是说有了“选锋”就一定取胜,关键还在于将帅在战场上投入“选锋”的时机和方式。孙武是将合理使用“选锋”作为对将帅的基本要求提出的。将帅的职能的发挥一要依赖于对敌情的准确把握,二要根据具体敌情配置和使用兵力。所以,在全面了解敌情和战场形势的基础上,适时使用“选锋”,是孙武“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的重点所在。历史上最擅长使用“选锋”的是唐太宗。唐太宗每次指挥作战,并不立即将“选锋”投入战斗,而是率领作为“选锋”的精锐骑兵在阵外观战,待双方激战正酣,胜负难分之际,突然率“选锋”突入战场,攻击敌阵薄弱的一翼,结果无坚不摧,被认为真正做到了“以正合,以奇胜”。相反,隋代名将杨素则“每战,必求士之过失者,斩之以令,常至百辈,而先以数百人赴敌陷阵,不能而还却者,悉斩之。复进以数百人,期必陷阵而止。是以士皆必死,前无坚敌”。所以,与杨素同为一代名将的贺若弼就将杨素贬为猛将,而不承认其为智勇兼备的“良将”。宋人何去非也批评说:“在(杨)素之术,有足以致胜,未足以为胜之工也。”“使(杨)素之所用以为锋者,皆精其选,而又量敌之坚脆以遣之,其必足以陷敌,无至乎不克而还,又加之诛,而常出于唐太宗之奇,则如弼者,亦何得而妄议矣。”
    三、“选锋”的现代意义
    随着火器出现,方阵作战逐渐为线式队形和疏散队形作战所取代,到了现代,坦克、飞机成为主战武器,机械化的陆海空诸军兵种合同作战成为主要作战样式。以电子计算机为支撑的信息技术的发展更改变着传统的战争样式。那么,产生于冷兵器时代、建立在方阵作战基础上的“选锋”理论,在战争样式已经今非昔比的今天是否还有其价值和意义呢?这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其实,“选锋”的理论意义在于其提供了用有效的冲击力打破敌人整体战场系统的思路。现在高技术战争虽与古代方阵作战有天渊之别,科技已成为未来战争战斗力的主要构成部分,高精度武器能密集地不间断地对经济设施、军事目标和指挥系统实施打击,使对方在极短时间内丧失进行还击和有组织地进行抵抗的能力,实施强有力的正面推进,又可有效抗击敌人冲锋。但战场仍然是一个整体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必有关系到敌战斗力发挥的关键部位、强点和要害,这些关节点破解了,敌人的整体防御或进攻就没有了支撑。这仍然存在一个对敌整个战斗力的冲击和消解问题。当然,今天的“选锋”标准应针对新军事变革条件下战争样式的变化,适应高技术条件下作战的要求,立足于在多维战场上主宰战场优势。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很注重特种部队、快反部队的建设。随着信息化战争成为主要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军事理论界还提出要以特殊武器实施“特种突击”、“计算机(程序)突击”、“信息突击”,将这些视作现代的“选锋”也未尝不可。
    同时,古代以“选锋”激励己方士气、挫敌锐气的思路也值得借鉴。在现代战争中,军心士气仍然是激发战斗力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克劳塞维茨说“战争是危险的领域,危险产生恐惧”。而现代武器的致命性迫使部队、分队更加分散,致使士兵比以往更面临生死的危险。亚瑟·辛普金就说:“无论在装甲车辆内、步行,还是在战壕内,密集的军队在严格意义上讲,所遭受的打击和摧毁比克劳塞维茨所指出的还要严重。”所以,战争中人的因素仍然是决定性的。在这个意义上,士气在现代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并不比以往降低,而意志坚强、具有高科技素养和作战技巧、自信、受过现代科技训练的部队才算得上是现代的“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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